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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内泽斯被逐

  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梅内泽斯(Antonio Jose Te1es de Meneses)出任澳门第44任总督。梅内泽斯上任後,不仅频频与中国官方发生冲突,而且用极为残暴的手段统治澳门的葡萄牙人,留下了一个“老虎”的恶名。

  梅内泽斯的肆意妄为很快激起葡萄牙官员和市民的公愤。当地最富裕、最有影响的市民罗沙(Manue1 Vicente Rosa)与市议员们一起策划驱逐梅内泽斯的行动。罗沙劝说中国官员给葡印总督写信,声讨梅内泽斯的罪行,并於1749年4月向葡印总督上达澳门居民有关驱逐梅内泽斯的请求。

  葡印总督决定罢免梅内泽斯,任命海军上校美露(Jo?o Manuel de Mello)为新澳督,命令果阿高等法庭的法官庇利那(Antonio Pereirae Silva)迅速前往澳门,仔细查核人们对梅内泽斯的指控。

  庇利那於1749年8月抵达澳门後,先后揭发、控诉梅内泽斯罪行的葡萄牙居民达80馀人,广东方面也派已被免职的海防同知张汝霖及香山县令暴煜参与了对梅内泽斯案的勘问。经过审判,罪行确立,这头凶恶的“老虎”被游街示众,并於1750年1月27日被押回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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