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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舶提举司,简称市舶司,系明朝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明朝政府担心让外国商船直接停泊在广州,会对省会安全构成威胁。於是,在正德年间将市舶司的“泊口”(即外国船只的停泊港口)移到电白县。由於电白县不是传统的对外贸易港口,不利於中外贸易的正常往来,东南亚各国商人,於是集结於香山、东莞、新宁县各澳,而聚於浪白澳者尤多。但浪白澳风高浪大,水土甚恶,难以久驻,而澳门则比较合适。
广东当局遂於嘉靖十四年(1535)将市舶司泊口迁移至香山境内的濠镜澳,澳门从此开埠。葡萄牙商人贿赂指挥黄庆(又作黄琼)得以在澳门沿岸停泊船只,进行贸易。 关于葡人入据澳门的由来,明朝万历年间郭非在《广东通志》卷六九《外志·澳门》条中写道:"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趋濠镜者,托言舟触风涛缝裂,水湿贡物,愿暂借地晾晒。海道副使汪柏行徇贿许之,时仅篷累数十间,后工商牟奸利者,始渐运砖瓦木石为屋,若聚落然。自是诸澳俱废,濠镜独为舶薮矣。"
关于葡人怎样同海道副使汪柏打交道,1556年1月15日,葡萄牙船长索萨(leonel de Sousa)在致葡王若奥三世(Loao Ⅲ)的兄弟路易斯亲王(D.Luis)的信中说:"我在1552年曾乘商船往中国。在业务上没有多大进展,因为葡人被侪于佛郎机之列,禁止利用中国港口。我命令在中国海上的葡人不要登陆,并且不要做任何对抗中国人的事情。然后进行和平谈判,葡人答应缴纳各种关税,所有葡人都同意这种协定……由于最初葡人不准居留在中国,早时达成这种协定是不可能的。为了达成这种协定,订定葡萄牙人不是满剌加人惯常叫我们的佛郎机。""和平协定以及缴纳各种关税是由广州城海道副使的命令决定的。"(注解:J.M.Brage,The Western Pioneers and Their Discovery of Macao, Macao,1949,pp.84-85.)
郭非《广东通志》说汪柏"徇贿许之",可从索萨的信中找到蛛丝马迹。索萨提到阿尔梅达(Simao de Almeida)对他的帮助,旅途往返、送礼和其他用途,使阿尔梅达用了一大笔钱。汪柏很可能是接受了贿赂。他分明知道葡人是佛郎机,为什么又要订定他们不是佛郎机才许通贸易?这显然是有意欺瞒朝廷,极可能是因为受了葡人的贿赂,才竭力为其遮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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